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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取消涉企审批68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证照分离”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一是加大了自设事项改革力度,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全省范围内严格落实523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直接取消审批的有68项、审批改为备案的有15项、实行告知承诺的有37项,此三种改革方式的事项达到120项,占全部事项的23%,较2019年自贸试验区试点的15%提高了8个百分点。将河北省自设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目前,全省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改革事项达528项。

二是优化了审批服务方式,大幅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此次“证照分离”改革通过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取消和放宽112项行业准入条件,下放实施就近办理15项,延长许可有效期14项,108项审批时限平均压减32%,切实减轻了企业办证负担。例如,我省每年新增诊所约1700余家,取消诊所设置审批,有助于激发社会办医活力;“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有效期从1年延长至2年,全省829辆运输车辆车主或所属企业受益。

三是厘清了审批与监管的职责边界,推动政府自身深层次改革。实施方案着重从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工作流程、协同配合等方面进行规定,以“管得更好”支撑“放得更开更活”,对改革事项逐一细化操作办法,重构事项取消或简化后的管理制度。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现场核查环节由审批前集中审批部门实施,调整为审批决定后监管部门核查;对优化服务的事项,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推送机制,做到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全过程、各环节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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