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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经开区政务事项可“跨省通办”

近日,北京经开区与天津经开区签署《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授权协议》,首批将能办理京津各10个政务服务事项。这是国家级经开区之间首次实现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据介绍,北京经开区和天津经开区两地根据区域特点、企业办事需求、信息化系统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国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分别推出10项政务服务事项,对可实现全程网办的“跨省通办”事项,采用委托服务的方式,实行线上“跨省通办”;涉及提交纸质材料或纸质证照的,由一方“跨省通办”专窗工作人员按事项办理标准进行线上办理。3月中旬,两地将完成清单内事项办理标准的确认,同步开展“跨省通办”专窗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初步完成网上办事渠道前端系统的整合工作;下旬,两地还将正式就首批事项清单开展“跨省通办”业务,并同步探索将更多事项纳入“跨省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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