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搜索: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78号赛德广场5号楼10层
邮编: 300190
电话: 办公室:022-83692172
贸管处:022-83691136
协调处:022-83690912
传真: 022-83691475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新闻 >  正文
进一步完善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各地州市的督查工作力度
2003-03-20 14:54
进一步完善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各地州市的督查工作力度





按:伊犁州外经贸局开展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以来,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落到实处,对推动当地外经贸增长起到了积极地作用。现将伊犁州外经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摘要转发你们,希望各地州市外经贸局(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自治区外经贸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落实本地区的重点联系企业,完善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督查工作力度,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协调和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为企业做好服务,努力完成今年进出口调控目标。



现将伊犁州外经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摘要转发如下:

2002年,我局推行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并实施了督查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联系和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外经贸政策,掌握外贸运行动态,为外贸企业提供信息,及时协调和解决进出口业务和外贸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实现外经贸行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推动了当地和本行业经济的发展,收到较好的效果,多数重点联系企业在外经贸发展中的作用十分明显。在州直58家外贸企业中,2002年我局确定的伊犁州直12家重点联系企业完成进出口额4529.5万美元,占州直进出口总额的58.1%。



为了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自治区外经贸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据2002年伊犁州直外贸企业进出口完成情况,我局重新调整了重点联系企业。经研究,2003年确定重点联系企业共14家。为了便于管理,重新划分了各处室联系的重点企业,各处室按照新的企业进行联系,开展工作,坚持每个月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的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反映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各重点联系企业积极配合各处室做好有关工作。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65677512
邮箱:驻天津特办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