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一步完善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各地州市的督查工作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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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3-20 14:54 |
进一步完善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各地州市的督查工作力度
按:伊犁州外经贸局开展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以来,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工作落到实处,对推动当地外经贸增长起到了积极地作用。现将伊犁州外经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摘要转发你们,希望各地州市外经贸局(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自治区外经贸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落实本地区的重点联系企业,完善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督查工作力度,转变工作作风,及时协调和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切实为企业做好服务,努力完成今年进出口调控目标。
现将伊犁州外经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通知》摘要转发如下:
2002年,我局推行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并实施了督查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联系和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各项外经贸政策,掌握外贸运行动态,为外贸企业提供信息,及时协调和解决进出口业务和外贸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实现外经贸行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推动了当地和本行业经济的发展,收到较好的效果,多数重点联系企业在外经贸发展中的作用十分明显。在州直58家外贸企业中,2002年我局确定的伊犁州直12家重点联系企业完成进出口额4529.5万美元,占州直进出口总额的58.1%。
为了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自治区外经贸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和强化重点联系企业制度,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依据2002年伊犁州直外贸企业进出口完成情况,我局重新调整了重点联系企业。经研究,2003年确定重点联系企业共14家。为了便于管理,重新划分了各处室联系的重点企业,各处室按照新的企业进行联系,开展工作,坚持每个月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的重点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和反映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各重点联系企业积极配合各处室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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