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填写《出口许可证申请表》注意事项
1.“出口商”与“发货人”的名称及代码必须一致,并应确保代码正确无误。
2.“合同号”的填写必须清晰可辨,应特别注意区别字母大小写、数字及其他符号。
3.“报关口岸”栏内应填写口岸名称及其代码。
4.“进口国(地区)”栏内应填写中文国名(地区名)及其代码。
5.“付款方式”栏内应填写付款方式的中文名称。
6.“商品编码”一般为10位数字代码,请确保代码正确无误,并与“商品名称”相一致。
7.“规格等级”栏内应按不同商品的相应要求填写,字数不宜过多;“单位”“数量”“单价”的填写应确保正确无误,并与合同一致。
8.焦炭、矾土、碳化硅、甘草等商品出口应符合有关限价要求。
9.退证相关信息必须填写在备注栏内,填写格式为:退证05ACXXXXXX 。
10.外资企业出口、来料加工等贸易方式应在备注栏内注明“非一批一证”。
11.“申领日期”应填写递交申请表的日期。
12.“出口许可证号”、“出口许可证有效截止日期”应由发证机关填写,企业请勿填写。
13.建议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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