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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特办建立与各联系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联络员机制
2005-06-21 14:11  文章来源:天津特办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为了更好地将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的各项成果落实到工作中去,进一步加强特办与各联系地区商务主管部门的联系,更好地发挥特办的桥梁作用和协调、调研、沟通、服务、管理的职能,天津特办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与各联系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了联络员机制。联络员主要负责协调与天津特办各项工作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提供本地区贯彻执行商务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及商务工作动态,以及本地区出台的各项鼓励措施和值得推荐的经验做法;推动本地区进出口企业对特办签发许可证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其它希望特办代为转达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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