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特办关于进一步提高发证效率、
改进服务质量的几点说明
各有关企业:
我办对近期发证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研究,为进一步提高发证效率、改进服务质量,现就有关发证方面情况做以下几点说明:
一、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为我办窗口对外办理签发许可证业务时间,周一至周四下午13:30-17:00为审核及打印许可证时间,不受理对外窗口业务。周五下午属特办处理内部事务时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办理审核许可证工作。
二、无特殊情况下,企业在当天下午3点前发出的符合要求的领证申请一般均可通过审核并打印完毕,第二天一早可以来我办领取许可证;在当天下午3点前申报的企业,无需打电话确认,请随时留意网络系统即可。晚于3点发送的申请,能否审核将视当天其他工作安排情况而定,建议企业尽可能推迟至第三天上午领取;有特殊情况必须第二天领证的,可在下午3:00-4:30来电说明情况,我办将尽力协助。
三、我办已将企业领证过程中的有关注意事项发布在特办网站(tjtb.mofcom.gov.cn)的“发证服务”栏目,请事先仔细阅读。今后关于领证方面的所有通知及说明,我办都将及时在网站发布,请随时留意。
四、第一次办理进出口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提前申领电子钥匙,请企业到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证明后,直接联系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办理。
五、企业在上网申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性问题,请直接咨询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驻各省市区的代表处。
六、我办只负责发放授权范围内的各种许可证(2007年发证商品目录详见“发证服务”栏目),不受理配额申请,请有关企业向所在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七、有关电话:
天津特办贸管处:022-23397700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北京)010-67800346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天津代表处:022-84180661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010-65882501
我办将尽最大可能竭诚为企业服务,也希望得到广大企业的支持,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
商务部驻天津特派员办事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